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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187号

2020-03-30 09:39:5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陆跃明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云南曲靖卷烟厂吉庆福小区二号院15幢第2层1-20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陆跃明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卷烟厂出售给贡慎林、张臧君,后贡慎林死亡,张臧君继承其份额,张臧君买卖转移给陆跃明。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陆跃明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5304616号),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贡慎林、张臧君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9)第2567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陆跃明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张臧君因死亡不能配合到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