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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164号

2020-03-24 09:32:4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薛培云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环南路与平安路交叉口“金湘九俊”一期5幢第4层2-40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薛培云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彭丽、赵永胜,彭丽、赵永胜买卖转移给薛培云。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薛培云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719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薛培云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彭丽、赵永胜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