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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市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2020-03-21 16:29:07   来源:曲靖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琼芬率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市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有关负责人、市交通运输系统有关人员随同检查。
        马琼芬一行先后深入曲靖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市交通运政管理处、曲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高快客运站、市公汽公司珠江源大道延长线公交站台,通过实地查看、座谈听取汇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市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进行细致深入的检查。
       在检查中,马琼芬对市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工作表示肯定,认为市交通运输系统做到了领导高度重视、人员经费投入有保障、宣传贯彻形式多样、整治提高成效显著,为全市创文工作做出了积极努力,贡献了交通力量。
         马琼芬指出,制定出台《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深化中央、省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要求的具体落实,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具体体现;既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硬性要求,也是曲靖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客观需要。制定出台《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必将有效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推动曲靖城市名片再造升级,推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有力助推曲靖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 
        马琼芬强调,《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曲靖市精神文明建设史上的首部法规,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把《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转化为全体市民的行为规范和有效遵循,必须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上花大力气、下狠功夫。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进一步抓实《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全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市民知晓率,强化宣传引导、专项整治、联合惩戒、协调联动,推进各项规定落实落地,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宜居曲靖。
 
通讯员:薛超 桂威灵 孟爱华 徐兴浩 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