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省级2020年
贫困县总队长(副总队长)和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文件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下达省级2020年贫困县总队长(副总队长)和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文件文件予以公开(详见附件)。公开文件基本情况如下:
文件名:曲靖市财政局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省级2020年贫困县总队长(副总队长)和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的通知
文号:曲财农〔2020〕16号
文件类型:资金文件下达
文件金额:933万元
监督举报电话:0874-3110113、3319117
0874-12317
曲靖市财政局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民政府
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省级2020年贫困县总队长
(副总队长)和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
工作经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组织部、扶贫办: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预拨2020年88个贫困县总队长(副总队长)和8502个贫困县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的通知》
(云财农〔2020〕21号)精神,现将省级2020年贫困县总队长(副总队长)和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此款列入2020年预算支出“21305—扶贫”相关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513—转移性支出”相关科目。
请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
实施意见》(云厅字〔2018〕15号)和《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213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驻村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2020年贫困县总队长(副总队长)和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下达表
曲靖市财政局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附件1:
2020年贫困县总队长(副总队长)和贫困村第一书记 (工作队长)工作经费下达表 |
单位:万元 |
县(区) |
小计 |
第一书记(工作队长) 工作经费 |
总队长(副总队长)
工作经费 |
麒麟区 |
15 |
15 |
|
马龙区 |
42 |
42 |
|
富源县 |
140 |
130 |
10 |
罗平县 |
152 |
142 |
10 |
师宗县 |
108 |
98 |
10 |
陆良县 |
68 |
68 |
|
会泽县 |
365 |
355 |
10 |
沾益区 |
43 |
43 |
|
合计 |
933 |
|
|
备注:宣威市资金320万元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