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2020)曲靖市第0119号
2020-03-03 08:37:3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2020年01月06日发布的<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004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原公告“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9)云0302执恢3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因无法收回李泽飞位于曲靖市南片区,金宝路东侧,环南路北侧(圣庭花屿小区一期)7幢第3层4-301号的证号为曲市国用(2014)字第0852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2013113604的房屋所有权证,现公告作废。”中的“曲靖市南片区”应更正为“曲靖市城南片区”、 “曲市国用(2014)字第08525号”应更正为“曲市国用(2014)字第03242号”。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