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2月20日,曲靖市人民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为保持全年经济稳定运行开出了政策良方。
《意见》在细化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支持疫情防控稳定经济运行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立足曲靖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既考虑应对当前疫情的需要,又兼顾稳定全年经济运行的需要,提出了具有很强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具体举措。
《意见》全文包含4个部分,共20条措施,把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放在首位,拿出“真金白银”的政策措施重点解决疫情期间经济平稳运行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其中,一方面立足当前,聚焦推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加快项目复工复建、推动消费提质增效、确保就业形势稳定、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加大金融信贷支持、确保物资运输通道畅通、做好保供稳价等方面,抓好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相关工作。另一方面着眼全年,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三大目标任务,抓好脱贫攻坚、倒逼服务上新台阶、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强化招商引资、补齐公共卫生短板等重点工作,以确保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为全力抓好20条措施的贯彻落实,《意见》中的每项任务均已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目的就是压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同时,《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熟练运用国家、省、市出台的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等系列政策,确保各项任务尽快得到落实。《意见》中提出的政策措施,有的明确了时限要求,对未明确时限要求的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意见》出台后,为确保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企业尽快熟悉和掌握,加快释放政策红利,促进企业渡过难关,各级各部门将加大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精准对接企业,全力狠抓政策措施的落实生效。(许孟婕)
政策文件原文(可点击下载查看):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 20 条措施的意见
相关政策文件及链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