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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113号

2020-02-24 08:56:5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丁冬萍、沈明川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珍珠街3号院(区政府办公室)1幢第5层1-5-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丁冬萍、沈明川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买卖转移给周永毅、彭丽萍,周永毅、彭丽萍离婚析产给彭丽萍单独所有,彭丽萍买卖转移给丁冬萍、沈明川。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丁冬萍、沈明川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3300757、201330075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丁冬萍、沈明川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周永毅、彭丽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