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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095号

2020-01-22 15:23:3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吴涵程、严凤姣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盛景苑315幢第7层3-7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吴涵程、严凤姣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给辛星、袁诚霞,辛星、袁诚霞买卖转移给雷菽萍、吴正清。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雷菽萍、吴正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2303471、201230347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转让方雷菽萍、吴正清又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受让方吴涵程、严凤姣,但义务人辛星、袁诚霞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