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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093号

2020-01-21 15:57:5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龚云苑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西延长线(安厦.东辰华都)小区A5-1幢第1层1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龚云苑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何海峰、解春玲,何海峰、解春玲买卖转移给龚云苑。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龚云苑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630330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龚云苑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何海峰、解春玲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且该房屋所有权证已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