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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101号

2020-01-21 15:44:4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田雨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景冠城”125幢第5层1-50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田雨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李晓绕、晏丽萍,李晓绕、晏丽萍买卖转移给王大勇,现依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9)云0302执1083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上述不动产转移到买受人田雨名下(单独所有)。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王大勇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3300517),国有土地使用权仍登记在李晓绕、晏丽萍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12)第09118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田雨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晓绕、晏丽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