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法治曲靖建设总体规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总体部署,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绩效考评制度,深化政务服务网建设与运用。
(二)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探索适应综合执法大背景下的能源系统行政执法新思路新途径。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制定程序,落实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通过不定期调阅、抽查的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规范性文件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做好现有能源系统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动态入库,方便公众查询。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政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度和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局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五)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认真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5〕67号)和《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曲办法〔2015〕57号),进一步完善曲靖市能源局法律顾问制度。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六)强化工作推进机制
着重加强对基层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督促、指导和服务,采取灵活方式方法,深化各部门之间的学习交流,推进我局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均衡发展。
(七)探索行政执法风险防控
探索建立行政执法风险防控体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风险防控,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防止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违法。
(八)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曲靖市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实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执法事项的全覆盖。
(九)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以基层为重点加强工作指导,持续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评选和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发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导向作用。注重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进行全面升级打造、促使其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先进典型。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确定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的执法责任,不定期对各部门岗责运行、执法流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以及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现行有效地行政执法权责进行梳理、调整。
(十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制定指导案例,指导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十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主动监督和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实时、动态监管。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十三)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建立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切实予以纠正,对违法行政、违法执法的行为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四)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实施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十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注重公开时效,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以曲靖市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为行政审批主要公示平台,做到公示内容全覆盖。进一步推进能源行业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七)完善内部层级监督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局内部权利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利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容流程控制,防止权利滥用。
(十八)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
要向人大、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督促办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回应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进一步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十九)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慵政、怠政现象,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加快推进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建设。切实改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条件,落实行政复议人员、办公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和诉讼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深入推行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开展典型案例指导工作。
(二十一)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规定,推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的意见》, 在具体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既要坚持法治思维又要加强感情沟通,善于把法理情结合起来做工作,努力做到法平、理顺、情通,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针对特殊案件和当事人实际,要主动邀请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和法律顾问参加,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共同做好矛盾化解、息诉息访工作。
九、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通过干部在线学法平台、举办专题讲座、短期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初任、任职中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
十、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机制
(二十三)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推动落实。领导小组成员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形成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十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
市能源局局长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带头做好表率,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市能源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局领导班子、各科室以及局属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其分管和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具体责任。
(二十五)加强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抓好《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南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云南省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通知》(曲政办发〔2017〕63 号)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依法行政考核,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充实考核内容,突出考核重点,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机制,对考核中发现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比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曲靖市能源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