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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060号

2020-01-21 10:03:5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徐连友、陈莲君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环城东路南端(区经作中心)4幢2-3-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徐连友、陈莲君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原登记在范红梅、彭军(隐名共有人)名下,依据离婚协议范红梅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徐连友、陈莲君(隐名共有人),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徐连友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6字第60284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范红梅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6)第5131号)。徐连友、陈莲君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范红梅、彭军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