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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050号

2020-01-21 09:59:5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舒丽玲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北路157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1幢第6层2-6-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舒丽玲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出售给李华、陈开云,李华、陈开云买卖转移给舒丽玲、杨进峰(隐名共有人),舒丽玲、杨进峰离婚析产转移给舒丽玲,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舒丽玲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00646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分割变更登记。现舒丽玲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华、陈开云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