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0047号
2020-01-21 09:13:0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朱建有、张财仙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王家山看守所两侧(警苑花园)37幢第1层2-10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朱建有、张财仙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出售给王子川、杨琪,王子川、杨琪买卖转移给朱建有、张财仙,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朱建有、张财仙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0302196、201030219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朱建有、张财仙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王子川、杨琪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