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
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重点评价情况的通报》(曲财绩〔2019〕7号)要求,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召集相关的业务科室召开专题会议,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中存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梳理,并提出整改措施。现将“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财政局对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考评分90分,评价为“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绩效目标相对简化。该项目年初预算申报时,预定绩效目标不够清晰、量化,未能全面涵盖项目提出时的工作目标,不足以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整体效益。
二是绩效跟踪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该项目由市本级和各县(市、区)下级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市级主管部门未强化对各县(市、区)下级单位的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形成有效地跟踪监管。
二、整改措施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查差距、找不足、补短板,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抓好整改落实:
(一)针对“绩效目标相对简化”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明确目标措施,第一时间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效绩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项目支出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到人,按照整改要求推动工作落实,提高绩效目标的科学性。
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事前审核把关,年初项目预算申报时,结合实际制定绩效目标,全面反映出专项资金范围、方向、效果。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绩效目标细化,规范定量表述,不能进行定量表述的,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二)针对“绩效跟踪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
一是落实绩效跟踪管理职责。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绩效工作管理办法,实行资金分配和使用责任制;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本着“谁分配、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申报、使用和管理的过程中,市局和项目实施单位明确经办人和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绩效过程跟踪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踪实施动态绩效,项目实施单位按季度向市局报送专项资金支出状况和使用效益的报告,项目归口部门(科室)会同相关业务部门(科室)对已完成的项目及时进行效益考核和验收,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整改效果
通过认真落实市财政局要求,切实加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整改工作,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资金支出率达100%。2019年10月12日(绩效评价日期)“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经费”项目资金收入987万元,实际支出966.41万元,还有20.59万元未支付,资金支出率97.91%。整改后,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支出,资金支出率100%。
二是绩效管理意识显著提高。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下步工作中,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细化绩效目标,完善项目执行进度报告制度,提高绩效管理水平,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率。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