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聘任曲靖市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2020-01-14 10:47:3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专家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相关规定,下列专家已通过拟聘任公示,符合曲靖市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条件,聘任为曲靖市级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任期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14日,现予公告。
附件:曲靖市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专家名单.pdf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