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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告】关于南宁东西路拓宽改造的回迁安置用地范围内未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2020-01-03 08:47:2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嘉和苑项目系因南宁东西路拓宽改造的回迁安置房项目,根据曲靖市麒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南宁东西路拓宽改造的回迁安置用地范围内土地证作废及注销登记的申请》,原属曲靖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辖区范围内的房屋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已完成。原权利人为刘永明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土地证号:曲市国用(1999)字第1167号,分户地号:C-(16)-31F021051,权利性质:划拨,证载面积(土地登记卡记载面积):10.908㎡)。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第七十六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该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予以公告注销,公告期限15个工作日,如土地使用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并提交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按法定程序予以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黎茜茜  0874—3123774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