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曲靖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直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档案室查阅(办公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建保路6号)。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公开。
此外,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自然资源政府信息: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公共媒体。
(三)公开时限
各类自然资源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通过上述网站等予以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可以填写《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建保路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74-3122382
传真号码:0874-3101235
电子邮件:qjgtxxgk@126.com
邮政编码:655000
(二)申请受理
1.申请形式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应填写《申请表》选择以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3.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发送至:曲靖市自然资源局
(四)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要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秩序来处理申请,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做出书面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根据有关规定,经本机关审核同意,可以免除费用。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申请表》一并提供。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组织人事监察科投诉。
监督电话:0874-3139098
传真号码:0874-3101235
通信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建保路6号
邮政编码:6550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务公开分管领导
姓名:王剑
职务: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电话:0874-3130366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情况 |
公
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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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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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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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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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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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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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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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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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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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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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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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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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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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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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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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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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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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本人(单位)承诺所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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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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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载体 |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
获取信息方式 |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快递 □自行领取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 □不申请 |
申请减免费用的理由: |
说明:
1、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申请减免费用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困难证明。
3、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