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答复意见】关于政协曲靖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01-02 10:39:2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曹金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应注重建设与保护相结合》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乡村建房中建设与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最为突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很大程度上表现在乡村。一是村庄规划编制水平低,成果质量不高,指导性和操作性不强,规划未能有效发挥引领作用;二是乡村规划设计内容没有考虑排水、排污、供水等专业规划,整体景观设计与周围山水自然环境融合不够,局部地方出现模仿、盲目照搬城市规划做法开展乡村规划建设,导致乡村建设效果缺乏乡愁,记忆力不强。三是乡村管理缺经费缺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少且多属兼职,业务水平不高,力量难于延伸到村庄、社区,违法行为发现难、制止难,违法建筑存量大、增量大。四是乡村风貌特色控制难,各村之间对建筑风格、色彩、高度、体量、屋顶形式等关键要素缺乏有效协调,各自为政,甚至出现现代、欧式建筑,对能真实反映地方本民族特色文化的建筑符号、元素挖掘不够,失去乡村个性和特色,乡村建设侵占农田道路,滥占公共用地和耕地,擅自改变田园肌理,破坏生态,毁坏乡村景观,地方特色、文化特色、民族特色和乡村风貌难体现。五是规划实施统筹监管力度不够,农村建设用地难以统筹协调,重审批轻后期监管现象时有发生, “只见新房不见新村”、“撒豆建房”的现象难于治理。
二、乡村振兴要着力优化乡村发展布局
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打造集约高效生产空间,营造宜居适度生活空间,保护山清水秀生态空间,延续人和自然有机融合的乡村空间关系。
(一)统筹利用生产空间
乡村生产空间是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兼具生态功能。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重点建设以“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产品主产区。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合理划定养殖业适养、限养、禁养区域,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适应农村现代产业发展需要,科学划分乡村经济发展片区,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等各类园区建设。
(二)合理布局生活空间
乡村生活空间是以农村居民点为主体、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的国土空间。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遵循乡村传统肌理和格局,划定空间管控边界,明确用地规模和管控要求,确定基础设施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引导生活空间尺度适宜、布局协调、功能齐全。充分维护原生态村居风貌,保留乡村景观特色,保护自然和人文环境,注重融入时代感、现代性,强化空间利用的人性化、多样化,着力构建便捷的生活圈、完善的服务圈、繁荣的商业圈,让乡村居民过上更舒适的生活。
(三)严格保护生态空间
乡村生态空间是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产品或生态服务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加快构建以“两屏三带”为骨架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加强对自然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修复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提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全面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三、乡村振兴路要着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立足乡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优质载体。
(一)保护利用乡村传统文化
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传承传统建筑文化,使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融入乡村建设与维护。支持农村地区优秀戏曲曲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等传承发展。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实施乡村经济社会变迁物证征藏工程,鼓励乡村史志修编。
(二)重塑乡村文化生态
紧密结合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盘活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以形神兼备为导向,保护乡村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把民族民间文化元素融入乡村建设,深挖历史古韵,弘扬人文之美,重塑诗意闲适的人文环境和田绿草青的居住环境,重现原生田园风光和原本乡情乡愁。引导企业家、文化工作者、退休人员、文化志愿者等投身乡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村文化业态。
(三)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
加强规划引导、典型示范,挖掘培养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农耕文化产业展示区,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和文化产业群。大力推动农村地区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培育形成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促进传统工艺提高品质、形成品牌、带动就业。积极开发传统节日文化用品和武术、戏曲、舞龙、舞狮、锣鼓等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促进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推动文化、旅游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
四、乡村振兴要注重村民规划参与,突出乡村风貌管控
在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村民在生产、土地使用和房屋建设上的主体地位,贯彻村民自治制度,在规划中强调村民参与积极性的调动,使村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对村庄建设的愿景,同时落实政府的发展项目和政策,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上下联动”相互结合、共同作用方式编制规划,让规划更接地气,规划更具有可实施性。规划草案制定后,在村庄的主要位置张榜公示,在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的同时也起到宣传作用,目的是让规划深入人心,掌握和了解规划的未来愿景,更加关注美丽家园建设,促使村民自觉遵守规划、实施规划、监督规划。规划成果在报送审批时,应附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村民委员会要将规划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为加强乡村风貌管控,充分引导维护原生态村居风貌,保留乡村景观特色,保护自然和人文环境,注重融入时代感、现代性,强化空间利用的人性化、多样化。在村庄规划建设中,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好亮化,规划建设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景观,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着力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在分析地方传统建筑要素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经济、实用、美观的原则,提出满足村庄整体风貌要求的村民维修住宅、新建住宅的建设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以便于村民建房修房参考。
您提出的“乡村振兴应注重加强品质提升,保护与建设相结合,乡村旅游资源应用体现原创性,充分挖掘传承村落文化”四条建议非常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对加强农村建房建设与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吸收采纳。
感谢您对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