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答复意见】关于政协曲靖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3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01-02 09:33:0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陈发成、沈良启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控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农村建房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镇规划编制经费保障不足,部分乡镇总规已超出规划年限而没有及时修编,村庄规划编制水平较低。二是成果质量不高,指导性和操作性不强,规划未能有效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乡村规划没有排水、排污、供水等专业规划,一味模仿、盲目照搬城市规划去进行乡村建设。三是管理力量难于延伸到村庄、社区,违法行为发现难、制止难,违法建筑存量大、增量大。四是风貌特色难控制,失去乡村个性和特色,乡村建设侵占道路,滥占公共用地和耕地,破坏生态,毁坏乡村景观。特色民居方案难推广,地方特色、文化特色、民族特色和乡村风貌难体现。五是规划实施统筹力度不够,农村建设用地难以统筹协调,规划建设用地征收难,“只见新房不见新村”、“撒豆建房”的现象难于治理。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出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度
为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规范农村建房行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各地相继出台了关于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相关文件及通知。如《宣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工作的通知》(宣规发﹝2016﹞11号)、《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乡(镇)规划许可事项的通知》(宣政办发﹝2013﹞85);《会泽县规划局关于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报送年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情况的通知》(会规字﹝2016﹞5号);《中共马龙区委办公室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村庄规划建设规范化的通知》;《师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的通知》;《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农村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陆政办发﹝2016﹞9号);《曲靖市沾益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暂行规定(试行)》;《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麒麟区村(居)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麒区政办﹝2016﹞178号)、《麒麟区村(居)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曲政规﹝2018﹞2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曲靖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曲政办发﹝2018﹞195号)等。这些制度的出台,对农村建房起到了有效管控的作用。
(二)制定曲靖市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导则
2019年将全面开展全市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为规范全市村庄布局规划行为,科学引导村庄建设,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村庄新面貌,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水平,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构建县(市、区)—乡(镇)—中心村—基层村的层级体。一是邀请省市知名的规划设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制定了《曲靖市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导则(初稿)》,导则包含规划目的、规划任务、规划要点、附则四个方面内容,对编制内容、部门责权、规划审批、规划实施、成果维护等作了详细规定,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各县(市、区)组织村庄布局规划编制过程中给予技术指导,积极主动参与规划方案的论证审查。二是代市政府办公室拟定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代拟稿),现待市政府研究后正式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在2019年启动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完善曲靖市域村庄规划体系,指导今后村庄规划建设,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三)制定曲靖市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中提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做好法定的村庄规划”,“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做到注重质量、从容建设”文件精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邀请省市知名的规划设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制定了《曲靖市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初稿)》,以便科学合理规范引导各县(市、区)开展村庄建设规划,对村庄建设进行有效管控,导则包含规划目的、规划任务、规划要点、附则四个方面内容,重点对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内容、审批程序、部门责权、规划实施、成果要求等作了详细规定,其中明确提出:曲靖市村庄建设用地划分为三级标准进行控制,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增宅基地山区按照150 ㎡/户控制,坝区按照120 ㎡/户控制。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实际工作中会同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给予现场技术指导,积极主动参与规划方案的论证审查,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科学性。
三、持续推广特色民居方案,加强农村建房风貌管控
为积极推广特色民居方案,满足村民建房需求,加强风貌管控,一是组织编制完成了《曲靖市特色民居方案》。《方案》含83套特色民居设计方案,共印发25万余本供农民建房无偿使用,分市、县、乡和行政村四级覆盖,每本合订本附带电子光盘一份,无论是纸质还是电子档均可满足全市村民需求,对支援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民建房,对农村建房的安全、规范、科学、风貌、特色等方面都起到良好的指引。二是编制曲靖市美丽宜居乡村民居方案。组织完成《曲靖市美丽宜居乡村民居方案》的编制印发工作,《方案》在原2016年83套特色民居设计方案的基础上提升完善,新增符合广大村民实际建房需求的民居方案,增补主要公共设施(村级活动场所、公共厕所)。《方案》已完成印发,覆盖至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等公共平台提供免费下载途径。三是由组织推广应用《云南省民居特色风貌提升改造引导图册》,指导各地做好农房建筑风貌整治,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四、注重村民规划参与,突出乡村风貌管控
各地在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尊重村民在生产、土地使用和房屋建设上的主体地位,贯彻村民自治制度,在规划中强调村民参与积极性的调动,使村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对村庄建设的愿景,同时落实政府的发展项目和政策,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上下联动”相互结合、共同作用方式编制规划,让规划更接地气,规划更具有可实施性。规划草案制定后,在村庄的主要位置张榜公示,在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的同时也起到宣传作用,目的是让规划深入人心,掌握和了解规划的未来愿景,更加关注美丽家园建设,促使村民自觉遵守规划、实施规划、监督规划。规划成果在报送审批时,应附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村民委员会要将规划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为加强乡村风貌管控,充分引导维护原生态村居风貌,保留乡村景观特色,保护自然和人文环境,注重融入时代感、现代性,强化空间利用的人性化、多样化。在村庄规划建设中,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好亮化,规划建设具有乡村特色的绿化景观,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着力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在分析地方传统建筑要素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经济、实用、美观的原则,提出满足村庄整体风貌要求的村民维修住宅、新建住宅的建设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以便于村民建房修房参考。
五、组织召开乡村规划建设业务知识培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队伍自身业务素质建设。为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做好村庄规划、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范有序实施,加快推进各县(市、区)村庄布局、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不断提高编制成果质量,使成果更加具有实用性、合理性,充分发挥市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作用,每年都要组织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乡村规划业务科室负责人及乡镇分管规划的主要领导参加的业务知识培训会,参会人员认真作交流发言,相互学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居民点实地参观,和村民开展对话交谈,听取不足之处;授课老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认真做了解答,通过培训,使参会人员对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你们提出的“抓好用地宣传,实施拆旧建新;坚持合理布局,加强督促检查;盘活土地资源,引导集中居住;加大文明村社创建力度,展现本土特色”四条建议非常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对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吸收采纳。
感谢你们对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