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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1775名重残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惠

2019-01-28 16:17:31   来源:陆良县   
  自2012年7月陆良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以来,全县共1755名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惠,由省财政每年按200元标准为其代缴保费,其中191名55岁至59岁人员按月享受103元生活补助。
  为确保重残人员全部享受保险待遇,县级经办机构逢会必讲、印发政策宣传资料,要求乡镇(街道)社保中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安排村级协办人员摸底排查,及时告知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参保时,提供残疾证和县残联认定证明即可享受省财政代缴保费,年满55周岁的即可享受生活补助。
(陆良县人社局  张爱坤 李学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