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03-13 10:13:34   来源:    

       2018年,曲靖市税务局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建设法治曲靖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曲靖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服务法治政府、法治曲靖、法治税务建设战略,坚持把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实践作为主要任务。强化问题导向,积极适应新常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总体工作,努力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曲靖市税务局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调整设置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为开展好曲靖市税务局的税收法治各项工作,结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三定方案内容,及时调整设置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曲靖市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的领导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集体研究依法行政重大问题,研究批准依法行政工作规划,作出推进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推进全系统、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科,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办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研究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规划、措施以及领导小组会议议题,准备会议材料,整理和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督促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协调有关意见等。
       2018年度,曲靖市税务局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具体听取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情况、税收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工作推进情况、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情况、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等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及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中存在困难问题的汇报。
        (二) 健全各类依法行政协调议事机构
      为充分发挥好依法行政议事协调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经曲靖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的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试行)》“关于设立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公职律师暨法律顾问办公室的通知”等5份议事协调机构制度文件审议稿,决定成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公职律师暨法律顾问办公室等4类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会议就如何发挥好议事协调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从认清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二、提升税收法治理念,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一)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机制,提升法治思维理念
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建立曲靖市税务局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和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
在每季度定期召开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进行会前学法。2018年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法治工作精神。
      (二)健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税务领军人才和专门人才选拔培养等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税收法治人才在税收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使其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2018年,市局机关共组织各类业务培训46期,参加培训6369人次。
      (三)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曲靖市税务局与云南精茂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指派了两名责任律师具体负责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建立健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制度,于2015年9月成立了公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组,根据机构改革工作要求,于2018年11月成立公职律师暨法律顾问办公室,截至2018年11月,曲靖市税务系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共有17人,其中取得律师工作证的公职律师12人。

 

  • 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组织税收收入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不断增强责任意识,税务部门坚持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税费收入原则,狠抓落实省、市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保税费收入稳中有增。

 

 

  • 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全市税收管理工作以强化政策管理为抓手,严格贯彻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营改增”税收政策、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小排量汽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曲靖市税务系统2018年共计减免各项收入32.62亿元。

 

 

  •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

不折不扣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行为。坚持放管结合,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规范表单、简并材料、减少税务检查,减少企业运行和交易成本,激发企业活力。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和事项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深入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确保稽查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五)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推进征管体制改革、解决改革后执法合法性和规范性问题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原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统筹安排,联合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于“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挂牌当日完成了涉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原市国税局、地税局共有6份规范性文件需要全文废止,有8份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有1份文件需要做出修改,根据清理结果,及时召开开局领导专题会议,对全文失效废止、继续执行、需要修改的三类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集体审议,根据会议决定及时拟定公告以及解读稿,并在新机构挂牌当日及时发布。
      (六)认真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2018年,曲靖市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共受理5件由稽查局提请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结3件,其中会议审理完结2件,书面审理1件。
      四、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曲靖市税务局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作为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工作载体,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稳妥地将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不断健全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作为工作的着力点,积极主动地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拖延和拒绝。对受理的案件,认真审查、核实,切实解决好涉及纳税人、缴费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二是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做好案件受理、审查、送达、决定履行等工作,以严格的制度、严谨的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水平。三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职责。针对税务机关作为被申请人的情形,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时限的要求作好答复和举证工作,注重工作细节,认真回应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和诉求,同时配合复议机关做好和解、调解等工作。
2018年,曲靖市税务局共参与2件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一方面,对市局受理的1件案件,认真审查、核实,切实解决好涉及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做好案件受理、审查、送达、决定履行等工作;另一方面,针对市局作为被申请人的1件案件,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时限的要求作好答复和举证工作。
       五、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制定了《曲靖市税务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统一宣传口径,突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权威性,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税务报刊图书、纳税人学校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收法治宣传常态化、多样化。  
      制定年度目标责任制,按照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的要求和归口管理的实际,明确要求市局机关相关单位于每年3月10日之前,将本年度拟开展的普法宣传教育项目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项目方式、实施时间等信息向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科)报备,签章填报《年度普法宣传教育项目计划表》,由法制科汇总整理后形成市局年度普法目标责任制,明确目标、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责任人、明确工作要求等。市局相关单位的报备情况将作为年度普法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2018年年初,印发《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就四个大类、十一个小项内容提出具体要求,整合汇总《2018年度法治宣传教育重点项目计划》,市局机关总共涉及16项宣传计划。
      (二)注重主体宣传,强化社会普法
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全国税收宣传月、云南省法治宣传周、重大节庆日等重要节点,积极组织跨部门、跨行业的主题宣传活动。
2018年,以全国第27个税收宣传月为契机,紧扣“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统筹谋划、精心设计本单位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内容,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请进来”与各方代表共画蓝图,邀请市、县(区)两级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纳税人代表共24人走进税务局,与税务干部共话经济税收;“走出去”向纳税人问计问需,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纷纷开展走访纳税人活动,深入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和曲靖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宣传税收、辅导政策、答疑解惑;多形式营造税收宣传声势,办税服务厅、官方网站、“两微一端”上滚动播放税收公益广告,邀请云南日报曲靖记者站、云南经济日报曲靖记者站、曲靖电视台、曲靖日报、曲靖M、珠江网等新闻媒体记者,参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采访税务干部和纳税人。
    (三)认真做好在线学法考试工作
积极通过政务网、协同办公系统累计发布通知、温馨提示,就考试时间、考核方式、学员积分情况等内容及时做出提示,实时跟踪学习考试情况,确保参学人员了解规则、实时参与。
2018年市局(包含原开发区分局、直属分局)应参加在线学法考试人数为239人,已参与考试学员人数239人,参考率100%,考试平均学分为94.14,及格率100%。
      六、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制约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曲靖税务系统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执法公开理念,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作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建设法治税务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特别是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在各级税务局挂牌后,及时在网站和当地电视台公布本级税务机关名称、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二是坚持“持证上岗”原则,结合征管体制改革的推进,理顺岗位职责,并在办公服务场所公开执法人员的岗责信息;三是在挂牌前全面清理市县两级规范性文件并在挂牌当日公布。
      (二)认真落实重大法制审核制度
为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质量,曲靖市税务局结合《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根据省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照分级负责、同级审核的原则认真开展法制审核工作。明确由法制部门负责审核拟由该局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本级稽查局按规定移送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稽查局审理部门结合稽查案件审理工作,一并进行除按规定移送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以外稽查案件的法制审核。明确要求税务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后20日内,由具体执法部门报送本级局法制部门,由法制部门汇总后在规定时限内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局政策法规部门。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市局公职律师法律工作组、法律顾问参与到部分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工作中,为税收执法工作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
      曲靖市税务局在规范税收执法文书等文字性载体的基础上,积极推行音像记录,目前累计配备81台执法记录仪到各县(市、区)局、各稽查局。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降低税收执法风险,让税务执法人员讲规矩、守纪律,不断提升“善治”本领,确定麒麟区税务局作为全市税务系统推行音像记录的试点单位,一是于2016年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25台现场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监督执法过程,对纳税人和执法人员形成双向监督和双向保护;二是设立纳税服务监控室,投放42个高清摄像头,对全区纳税服务状态实时监测;三是建立法治税务电子档案,制定执法视音频资料管理办法,规范了执法音像视频资料管理。
      (四)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为确保2017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转换工作精准到位,助推增值税改革政策落到实处,曲靖市税务局组织开展了国标行业代码转换校验专项督察工作。 通过组织各县(市、区)局自查、疑点数据核实、督察组实地抽查等方式,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中原增值税纳税人行业划分是否准确,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纳税人是否重新认定所属行业,是否对新经济企业代码转换进行准确核实校验”等内容,对各县(市、区)税务局转换行业代码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通过督察,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税务系统基础征管数据质量,增强了税务干部风险管理意识。
       为保障各项税收政策落到实处,曲靖市税务局切实履行税收执法督察职责,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国务院减税措施落实情况、“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情况等7项内容为重点开展2018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不断夯实税收法治基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坚持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公开各项涉税优惠事项的政策依据和操作标准,持续简化办理手续,减轻办税负担;坚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及会前学法制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持续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相关工作,逐步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考评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激发公职律师队伍整体活力。

 

 

  •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注重日常税收执法行为的预警监控和考核管理,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坚持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税收检查进户执法审批。
      2019年,曲靖市税务局将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税收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治税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税收争议和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明显增强,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为促进曲靖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