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01-08 16:39:27   来源:曲靖市规划局   

  2018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曲靖市2018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曲治市〔2018〕12号)和《曲靖市2018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曲政办发〔2018〕37号)文件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曲靖市“七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现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严格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创新规划管理机制,不断优化公共服务,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和网上审批办理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再造审批流程,优化服务体系。全面梳理规划审批事项,归并审批职能,明确审批权限,纳入市区网上政务平台,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和时限要求,审批全过程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监管。2018年完成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投资项目录件135件,其中录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9件,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13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4件,建设用地规划条件18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39件,交通影响评价审定5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17件。
  二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严格落实部门清单制度及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明晰部门履职范围和责任边界,明确各类权力事项的办理程序、要求和时限,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固化权力行使程序,强化权力监督控制。坚持为民规划,通过网站、媒体、规划展览馆等平台,公开公布有关城乡规划建设信息,全方位回应社会诉求,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促进城乡规划工作公开、民主、高效、廉洁。
  三是规范规划实施管理。深入贯彻“阳光规划”,严格落实城乡规划公开公示、许可听证、公众监督等制度,坚持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在审批设计方案和实施规划许可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部门网站等形式进行批前公告、意见征集和权利告知。
  四是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全面梳理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着力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制定《行政服务事项业务手册》和《行政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提供给规划报件申请单位和个人。合并审批环节,精简审批要件,后置审查非法定性审报材料,建立市区联合工作机制,完善“容缺受理”机制,探索“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更多的事项在网上审办”机制。加强批后跟踪服务管理,强化实施过程监管,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二)完善依法建设制度体系。
  
一是切实抓好依法决策和履行职能职责工作。制定市委制定规划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政府制定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党组工作规则、局务会议制度、合法性审查规定、风险评估办法,规范依法决策和规划审批工作机制。完善审批和许可流程,抓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和许可管理工作。2018年审查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8件, 用地面积88.43公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5件,用地面积157.64公顷;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35件,总建筑面积178.49万平方米;办理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9件,道路总长28公里,用地面积139.17公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1件。
  二是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曲靖规划通讯》公开平台,全面公开城乡规划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依据、程序和行政许可结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对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做到多渠道、全面公示。落实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进一步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建立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合法性审查程序。印发《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办法(简称“办法”)》(曲规字〔2018〕31号),对做好曲靖市城乡规划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就《办法》的实施,细化了工作流程,明确了审核权限,健全了工作机制,增强了办法实施中的可操作性。制定《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曲规字〔2015〕12号),针对规划编制合同签订、政府采购、规划审批和许可、规划变更调整、信访上访、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大事项,通过专题会议、政策法规科出具意见等方式,开展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
  二是完善法制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充分尊重项目利益主体、利害关系人、相关职能部门、专家学者、设计单位等各方的意见建议,使规划决策真正成为透明的公众决策。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是规范执法程序,保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曲靖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办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规划核实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依法行政,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的,给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
  二是加强培训工作,保证执法人员人人持证上岗。对新进入规划行政执法行业和证件到期的人员,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取得的条件和要求组织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培训,熟练掌握行政执法方面的知识与经验,经考试合格取得云南省统一发放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才能上岗行政,确保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合法性。  
  (五)加强监督,强化规划监督管理机制。
  
按照依法治市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依法治市工作的管理制度,作为监督管理的依据,同时积极支持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及上级对下级的层级监督,有效规范各级规划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设立投诉信箱,开通投诉电话、网站及电子邮箱,方便群众监督,并及时把群众监督有效地转化为组织监督。建立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及时听取律师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单位依法治市工作。积极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开展督查指导,建立工作台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完善党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决策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及纠错机制,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推行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法规解释机制和程序,推进党内法规解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信访条例》及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法规、文件和指示精神及局制定的有关信访工作制度要求,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成立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内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信访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从组织和机构上保证了信访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落实。
  二是开展好信访调解工作。为确保信访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信访工作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在制度的保障下,扎实有效地开展信访工作。从矛盾排查、汇报协调、矛盾交办、落实责任、档案整理、信访纪律等各个环节入手,使工作有条不紊、高效动转,提高了效率和质量。2018年共办理信访件30件,其中市信访信息平台交办17件,来信来访13件,目前全部办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做到、件件有落实。
  三是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化解工作。加强对案件办理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败诉案件报备制度等知识的学习,积极配合市法制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2018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没有行政应诉及行政复议的案件处理工作。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一是调整充实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内设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政策法规科科长担任,负责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通过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集体研究和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三是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四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依法治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工作。
  2.完善规划体系建设。一是制定《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服务转变等各项主要任务。二是制定《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整改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有序开展普法工作,坚持“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大普法工作力度。
  3.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学习宪法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曲靖市城市管理条例》等城乡规划专业法律法规。二是印制了300册《常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选编》汇编材料,下发各县(市)规划局和规划分局,让全市规划系统人员方便查阅,提高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增强了贯彻执行城乡规划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在职工学习会期间通过典型案例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以案释法,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尤其对那些可能引发上访、负面舆论以及影响执法公信力的案件,主动及时进行释法说理,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四是组织法律知识培训讲座,由法规科组织或邀请专家的方式进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促进业务人员更好地知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专题培训学习,使规划工作人员从多角度认识和理解规划法治问题,对弥补一线业务人员懂法用法薄弱环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五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问政微博、曲靖规划APP、《曲靖规划通讯》(双月刊)、电子大屏幕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设置门户网站子栏目,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文件,方便网络查询利用。
  4. 有效推进“七五”普法。一是抓好平台建设,让普法工作随处可见。抓好机关文化阵地、《曲靖规划通讯》(双月刊)、《学习通讯》(不定期)、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法律文件汇编、法律法规单位文本、电子大屏幕、街头布标等普法宣传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学院等平台,全体职工关注中国普法、曲靖市普法微信公众号,全面加强普法工作,让普法工作深入人心,形成普法自觉意识。二是抓好活动组织,让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抓好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年度1·1城乡规划法宣传周活动,抓好执法证件换证培训活动、年度性领导干部述法活动,通过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考试、述法评议等形式,有声有色地开展普法工作。三是抓好责任落实,让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年度性普法工作计划确定的内容,签订年度性科室目标责任书,把普法、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和具体工作任务等内容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量化考核,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把普法等法治工作体系落到实处。
  二、问题和不足
  (一)普法工作有待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要消除可深可浅的思想,进一步强化普法意识常抓不懈。要消除完成任务的思想,进一步采取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方式常抓不懈。要消除常规动作的思想,进一步通过平台、阵地、的创新常抓不懈,改进教育方式,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普法内容,取得普法实效。
  (二)法治素养有待提高。随着规划与住建分设,规划队伍的不断扩大,但存在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均衡,参差不齐的状况。有的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强,服务意识薄弱,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还将进一步完善对干部职工的再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三)执法机制有待完善。规划主管部门与规划监管处罚部门相分离,规划执法的协调机制不完善。执法利益部门化,以罚代管、以罚代批现象突出,执法不严,执法盲区大,难于从根本上保障规划实施。监督执行机制不健全,规划督察机制缺乏,人大对政府、上级对下级、社会对部门的监督不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
  (一)狠抓落实确保实效。进一步提高局属各单位(科室)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要结合工作实际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规划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始终,增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普法和宣传工作。以法律为依据,确保规划服务有法可依。法治建设教育必须抓好抓实。牢固树立尊重法治、崇尚法治的意识,提高运用法治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法治知识学习作为各级干部职工的必修课,建立健全法治知识学习制度。强化普法宣传的效果。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有的放矢地开展法治宣传。扩大相对人的监督途径,进一步促进法治建设在局的开展。
  (三)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存在的薄弱环节,逐项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确定要符合局发展的客观实际、切实可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是对今后局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明确要求,因此必须具有较强的方向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