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 发文字号: 曲政发〔2019〕58号
来  源 曲政发〔2019〕58号 公开日期: 2019-06-28 09:09:00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投资稳定增长15条措施的意见

曲政发〔2019〕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办、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促进投资平稳较快增长,确保全面完成2019年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抓项目管理

(一)抓实项目储备,加大支撑力度。全市2019年谋划储备重点项目总投资5万亿元以上,建设年限为2019年—2030年。争取列入省级“四个一百”重点项目130个以上,实施市级“四个一百”重点项目4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抓牢项目前期,加大经费投入。加大市级对项目前期经费投入力度,规范项目前期费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发挥促项目增投资的效益和作用。一是按照“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依据“激励奖补,撬动使用”要求,以实际工作成效为导向,强化项目投资成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安排奖补资金。二是建立市级重点项目前期费滚动使用机制,增强前期费使用绩效。按“激励奖补”安排到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市直有关部门的前期费,由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市直部门组织收回后留县级和市直部门滚动使用;由市级直接安排到具体项目的前期费,项目开工后收回,继续留存在市级滚动安排使用;安排到国家和省、市确定的重要规划编制和中期评估、重大课题研究,以及项目谋划包装、储备入库、协调衔接等市级前期费,不再收回。

市级财政安排1亿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也要安排前期费,支持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三)抓紧项目开工,加大落实力度。按月组织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和现场观摩,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开工落地,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全面提高项目开工率、资金拨付率和投资完成率,推动项目形成实物支撑。各地要做好开工项目的入库工作,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入库材料联合审核机制,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每月组织1—2次集中审核,进一步提高项目统计入库率,确保项目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四)抓好项目竣工,加大跟踪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进项目竣工投产投用。项目竣工后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力度,及时做好竣工决算、工程审计等工作,按程序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做好立卷归档、资产移交和工程交付使用工作,促进项目竣工投产投用,形成新的增长动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二、抓项目服务

(五)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重点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对纳入全市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实行信息化、动态化管理,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建设推进以及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情况,充实完善项目信息,全程跟踪调度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六)优化项目服务。成立投资项目代办领办服务中心,对投资企业实行全程免费代办,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推进投资项目网上协同审批,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实现“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定期开展项目包装谋划、前期工作、入库统计、数据核报等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项目入库、出数质量。(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三、抓重点领域

(七)抓好基础设施投资。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项目建设,完成综合交通网投资200亿元以上。加快阿岗、车马碧水库等水利工程建设,完成水网投资68亿元以上。持续推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电力电网、天然气管道等项目建设,完成能源网投资115亿元以上。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动“智慧曲靖”建设,完成信息网投资7000万元以上。推进全国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建设,实施好物流园区、物流中心、交易市场等项目建设,完成商贸物流投资78亿元以上。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美丽县城、特色小镇等项目建设,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154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八)抓好民生社会事业投资。加大脱贫攻坚、教育、养老、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投资力度,推进区域教育中心、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实施好6.2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完成民生社会事业投资11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扶贫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九)抓好生态环保投资。推进南盘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组织实施好垃圾、污水处理以及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工程,完成生态环保投资1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四、抓结构优化

(十)推动民间投资。推动政府与社会投资合作,做好PPP 项目的更新、发布,引导民间投资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生态环保、农林水利、交通电信等重点领域投资建设,激活民间投资潜力。2019年向社会公布推介PPP 项目40 个以上,争取实施10 个PPP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一)推动产业投资。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各新开工投资上亿元的重点产业项目10 个以上,“六大重点产业”每个产业新开工投资上亿元的重点项目10 个以上,促进产业投资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十二)推动工业投资。继续做好煤炭、钢铁、冶金、化工、火电等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增加技改资金规模,健全中小企业技改服务体系,实施100个重点技改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五、抓要素保障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领导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投资”的原则,加强对行业投资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解决项目投资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加强对投资工作的领导,在领导机制、人员配置、经费方面全力保障。市直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职责具体负责各行业的投资工作,牵头编制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规划,包装储备重点项目,组织开展前期、招商、开工、推进等项目服务工作,完成市下达的投资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十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市级项目前期费“激励奖补,撬动使用”的管理使用机制,按“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要求安排使用。建立重点项目现场协调推进机制,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按月召开推进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政银企协调对接机制,每月组织召开政银企项目对接会,向银行和民营企业推介重点建设项目。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市政府督查室按月对投资出数、项目开工入库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级领导、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通报到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市直有关部门。建立按月分析调度机制,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召开1次分析会议,对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研判分析,统筹全市一盘棋,确保投资平稳增长,防止出现大起大落。进一步完善投资考核机制,提高投资考核权重,对投资总量、投资增幅按功效函数法测算考核打分。(牵头部门:市政府督查室、市综合考核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

(十五)积极争取资金支持。认真研究国家宏观政策和投资支持重点,加强向国家部委、省级部门汇报衔接,积极做好跟踪协调工作,争取在政策扶持、资金补助和债券支持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全年争取到国家及省以上项目资金要比上年增长10%以上。(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附件:1. 2019年各县(市、区)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表

      2. 2019年重点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表

3. 2019年投资结构建议计划表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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