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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2143号

2019-12-25 15:46:4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翟云春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家苑(区教师新村)4幢第2层1-2-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翟云春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出售给吕仁保、李粉香,吕仁保、李粉香买卖转移给翟云春、王彬,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翟云春、王彬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81060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翟云春、王彬离婚析产转移给翟云春,翟云春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吕仁保、李粉香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