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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9-12-20 16:41:29   来源:   
《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7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1次中央政治局专题学习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30余次作出重要批示。2016年10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2月9日以中发〔2016〕32号文件正式印发。为贯彻落实《意见》,结合云南实际,2017年9月14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9月29日以云发〔2017〕22号文件正式印发了《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用三个“明确”(明确要求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具体的任务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来要求各项改革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要内容
我市《实施意见》的框架结构总体与省的《实施意见》保持一致,内容上结合曲靖实际突出具体化、针对性。《实施意见》共6大部分26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明确我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坚持的6条基本原则,并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提出了阶段性的定性、定量目标任务。定性目标从体制机制、责任落实、法规制度、监管执法、基础保障、事故控制等方面作了要求。定量目标有两个方面,一是绝对指标:到2020年,力争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下降20%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二是相对指标(4项):到2020年,亿元 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以上、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6%、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控制在0.138以内。
第二部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提出要求。在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方面,强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明确要求各级安委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明确了各级党委7项、政府9项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在部门监管责任方面,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12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14个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党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4类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在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强调严格履行法定责任,严格执行强制标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要求高危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其他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责任考核方面,鉴于云南省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在综合考评中分值占比低于3.5%的部分州市进行了通报批评,云发[2017]22号文件也明确对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在综合考评中分值占比不低于3.5%的指标。我们在《实施意见》中提出,严格按分值设置不低于综合考评总分值的5%进行考核。
第三部分:深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改革。主要从监管监察、行政执法、应急救援等方面明确相关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着重强调强化各级安委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和安委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加强市县安委办公室领导力量,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门领导、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市级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并适量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巡查专员和监察专员,强化安全生产监察巡查,督促同级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职尽责。根据中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着眼解决执法上下一般粗、多层多头执法等问题,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在保持市执法队伍相对稳定的同时,其主要职责调整为负责对县级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以及参与其它重要案件的办理等。提出在重点充实县(市、区)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结合曲靖实际,明确县级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执法人员,(云发〔2017〕22号文件)明文要求县级安监执法人员配备30名以上)。并且强调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当地安全监管领域技术要求和行业特点设立总工程师技术岗位1名。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建设,提出重点解决每个乡镇(街道)配备安全生产专职监管人员不少于1名,监管任务重的重点地区可以增加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完善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进一步充实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和专业力量。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曲靖市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曲政办发[2016]168号)的要求,提出补齐曲靖应急救援短板,着力推进应急救援、救援物资储备,调度指挥、信息管理、检验检测、教育培训为核心的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基地建设。
第四部分:坚持依法治理。主要从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严格安全准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健全监管执法保障、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推进依法治理的措施,重点解决当前我市安全监管基础薄弱和监管执法装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能力建设,落实监管执法装备、现场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第五部分: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主要从强化风险管控、预防措施、隐患治理、城市安全保障、重点工程治理、职业病防治等6个方面,提出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的具体措施。重点强调预防为主、防控结合,落实强制性标准监管要求,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提高城市建筑、交通、管网、消防、防洪等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工程治理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综合市场消防安全治理。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第六部分:强化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主要从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科技支撑、强化社会服务、发挥市场作用、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等5个方面,着力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重点提出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基础、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领域科研项目和人才、团队的引进和培育,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按规定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有关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根据本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大督办事项,实施重点巡查督查,适时通报、督办。
 

附件: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uploadfile/2019/1220/2019122004443526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