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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2091号

2019-12-18 09:13:3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唐发印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小区)A78幢第1-3层3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唐发印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谭春、刘志丹买卖转移给唐发印、陆丽萍,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唐发印、陆丽萍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909123、20090912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谭春、刘志丹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2)第09020号)。现唐发印、陆丽萍离婚析产转移给唐发印,唐发印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谭春、刘志丹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