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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19】曲靖市2080号

2019-12-18 08:59:5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高芬、杨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平安路东侧、环南路北侧“天然居二期”15幢第19层3-1902号,证号为2016105737、2016105738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芬、杨平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