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2075号
2019-12-18 08:56:4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万菲菲因房屋继承申请办理位于曲靖卷烟厂吉庆福一号院13幢第4层3-4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万菲菲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卷烟厂买卖转移给杨燕、余其品,杨燕、余其品买卖转移给万小昆,现万菲菲依据(2019)云0302民初4377号民事判决书继承万小昆的遗产。房屋所有权登记在万小昆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030090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杨燕、余其品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09)第2544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万菲菲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杨燕、余其品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