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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19】曲靖市2069号

2019-12-16 09:46:3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潘兴富、翟吉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北路北段(区三中)新1幢第3层2-302号,地号为A-(13)-26F012032,证号为2006203484的房屋共有权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兴富、翟吉仙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