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2030号
2019-12-12 16:53:1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阮春梅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西苑小区竹苑E-5-1幢第3层3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阮春梅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阮春梅、郑宏离婚析产给阮春梅,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阮春梅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2111903),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阮春梅、郑宏(隐形共有人)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10)字第0455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阮春梅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郑宏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