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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2020号

2019-12-12 15:15:2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景红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交通路189号(龙泽园)7幢第11层1-110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景红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云南曲靖交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张世奎、何艳玲,张世奎、何艳玲买卖转移给张景红、黄丹。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景红、黄丹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3303383、201330338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张景红、黄丹离婚析产给张景红并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张世奎、何艳玲不能配合到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