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19】曲靖市1997号
2019-12-12 15:10:0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许石祥、袁美娣,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教场东路81号(曲靖机械厂)34幢第2层2-2-1号,地号为B-(14)-3F342021,证号为曲市国用(2015)字第166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证号为2015300376、2015300377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石祥、袁美娣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