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申请工伤认定办事指南
2019-12-10 08:28:39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一、法规及政策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第375号令);
2.《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政发﹝2011﹞255号);
3.《工伤认定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4.《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12﹞74号)。
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工伤(视同工伤)或不予认定工伤(视同工伤)的决定(举证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时限内)。
四、所需材料
1.填制《工伤认定申请表》一份 ;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盖有单位印章的工资表等);
3.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工伤职工的近亲属申请的,应当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结婚证等);
5.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原件,情况特殊的需提交相关医疗救治材料复印件(验原件),患职业病的应当提交确诊的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鉴定书原件;
6.手写证明材料(事故发生时的在场人)两份(附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7.单位申报的需提交《劳动者工伤报告表》;
8.劳务派遣人员应当提供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受派员工和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实际用工单位的事故调查材料;
9.因特殊原因受到伤害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提交上下班时间证明、公安机关或者居委会出具的家庭住址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交通事故处理证明等材料;
②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因工外出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裁决;
③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针对暴力伤害所作的证明材料或法律文书;
④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应当提交民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针对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为受到伤害所作的证明材料;
⑤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应当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材料;
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10.其他有证明效力的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申请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备齐所需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如暂时不能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交通事故处理证明等情况),可书面申请适当延长申报时限,最长不超过60日。
其他主体申请时间: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备齐所需材料后可以直接向相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要求补正。
3.受理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4.作出认定工伤(视同工伤)或不予认定工伤(视同工伤)的决定,并送达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
六、相关表格及样本下载
所有相关表格及材料可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工伤保险”栏目下载。
七、管辖及电话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驻曲中央、省、市属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所属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
3.对于外地企业在我市生产经营的,其职工的工伤认定由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咨询电话:
0874-3383968
麒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咨询电话:
0874-3311592
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咨询电话:
0874-3027535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咨询电话:
0874-6189650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咨询电话:
0874-4611997
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咨询电话:
0874-5688402
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咨询电话:
0874-6032605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咨询电话:
0874-6213068
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咨询电话:
0874-5751569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咨询电话:
0874-821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