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2018号
2019-12-09 10:51:0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晓蓉、黄嘉华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陆高速公路1.5公里处(阳光花园金麒苑)24-26幢第1层A14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晓蓉、黄嘉华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高伟、马玉莲买卖转移给李晓蓉、黄嘉华,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李晓蓉、黄嘉华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306629、2013306630)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高伟、马玉莲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0)字第4257号)。现李晓蓉、黄嘉华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高伟、马玉莲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另因高伟、马玉莲因保管不善,将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现一并予以公告该证书作废。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