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991号
2019-12-09 09:21:5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震宇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位于曲靖市麒麟区南宁北路北段(龙翔花园)8幢2单元第2层2-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震宇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缪陈麟、耿惠芬,缪陈麟、耿惠芬买卖转移给张震宇。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震宇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00078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张震宇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缪陈麟、耿惠芬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