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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915号

2019-12-09 08:59:4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何娇、岳志高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金穗花园四期3幢1单元第2层20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何娇、岳志高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台侨经济技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杨晓燕、丁石平、杨绍华、沈素娥,杨晓燕、丁石平、杨绍华、沈素娥买卖转移给何娇、岳志高。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何娇、岳志高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5300200、201530020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杨何娇、岳志高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杨晓燕、丁石平、杨绍华、沈素娥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