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社会组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提升曲靖城市整体文明水平、塑造曲靖城市品牌的现实需求,也是全体城市建设参与者的心愿。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和城市建设的重要参与者,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义不容辞。在此,我们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的倡导者。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在本行业和会员中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带领本行业、本领域全体成员,参与、支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争做城市文明的带头者,影响提升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度、理解度、参与度、支持度,广泛凝聚创建共识、汇聚创建力量,着力营造全民参与、合力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做文明的示范者。严格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按照章程规定开展业务活动,坚持非营利性原则,倡导职业道德标准,弘扬诚实守信精神,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特别是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要推行文明用语、服务承诺等制度,完善信用管理和自律机制建设,充分展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公益意识和遵纪守法的优良品格。
三、做文明的践行者。坚持社会组织非营利性、公益性本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人才汇聚、资源整合方面的优势,积极广泛参与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医、助学等公益慈善活动,大力弘扬“友爱、互助”的奉献精神,弘扬社会正能量,使公益慈善活动成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自觉行动,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
社会组织的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担当社会责任,一起参与、齐心协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美丽文明曲靖贡献力量。
社会组织志愿服务报名地址:曲靖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
联系电话:0874—6038070
曲靖市民政局
2019 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