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长江流域(曲靖段)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实施方案获得市人民政府批复

2019-12-03 15:56:08   来源: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等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我局组织编制的《长江流域(曲靖段)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获得市人民政府批复。

    《实施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宣威市、沾益区、会泽县、马龙区,共44个乡(镇、街道),涉及流域面积920842.97公顷。拟采取提升城镇两污处理能力、强化工业源水污染治理、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农村农业污染治理、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开展生态保护建设、增强环境监管能力等措施,计划实施32项工程项目,总投资408090.13万元,其中流域污染源治理类项目24项,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地环境保护类项目7项,环境监管平台建设类项目1项。
    
    《实施方案》围绕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对增强曲靖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实施力度,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确实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