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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宣威市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及基层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工作进行督查

2019-11-28 23:58:35   来源:   
        根据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丙肝防控专项行动的通知》(行政便签〔2019〕255号)、《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曲卫健发〔2019〕9号)和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靖市公安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2019年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曲卫健发〔2019〕74号)的要求,2019年11月14日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陶舜副支队长一行3人对宣威市丙肝疫情风险超预警值的宣威市凤凰街道、来宾街道、龙场镇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宣威市卫生监督局关于打击非法行医、基层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丙肝预警乡镇监督检查工作的汇报,并到宣威市凤凰街道、来宾街道、龙场镇进行了现场督查。
        督导组充分肯定宣威市在打击非法行医、基层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丙肝预警乡镇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同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一、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打非工作不能松懈,高度重视丙肝疫情的态势及防控,多部门联动,建立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
        二、在查处非法行医过程,发现满足“2+1”条件的,既非法行医被查处2次后,第3次发现非法行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检察院。
        三、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加强排查,特别是赶乡街子、赶集日对重点区域的排查。
        四、加强对有证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排查是否有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等卫生用品的情况,检查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
        五、加强打击非法的相关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引导群众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六、注意收集日常工作痕迹资料,建立完整的打击非法档案。
 
        (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