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938号
2019-11-28 15:37:4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世华、谭丽琴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位于曲靖市麒麟南路(中天嘉园一期)B幢第10层100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世华、谭丽琴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红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转移给李玉美、姜泽荣,李玉美、姜泽荣买卖转移给张世华、谭丽琴。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世华、谭丽琴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2304335、201230433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张世华、谭丽琴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玉美、姜泽荣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