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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920号

2019-11-28 11:22:2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王艳艳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麟瑞小区麟瑞园A-2幢第7层3-7-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艳艳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代春荣、杨颖旋,代春荣、杨颖旋买卖转移给王兰群(曾用名:王兰会)。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王兰群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310152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转让方王兰群又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受让方王艳艳,但义务人代春荣、杨颖旋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