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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911号

2019-11-28 10:27:1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夏桂芬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环城东路(铁路小区)36幢第5层4-5-45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夏桂芬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裴朝品、吴举巧买卖转移给夏桂芬。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夏桂芬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760852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裴朝品、吴举巧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1)字第8321号)。现夏桂芬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裴朝品、吴举巧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