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897号
2019-11-28 10:03:4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斌、李松兰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区教师新村)8幢第3层1-3-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张斌、李松兰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出售给毕琳,毕琳赠予转移给钱秀滨,钱秀滨买卖转移给张斌、李松兰,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张斌、李松兰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301583、201330158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张斌、李松兰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毕琳、钱秀滨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