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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884号

2019-11-27 14:54:5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西苑小区三期盛华苑352幢第2层1-2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姚二、姜长友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刘敏、赵保林,刘敏、赵保林买卖转移给姚二、姜长友,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姚二、姜长友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6301499、2016301500),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分割变更。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姚二、姜长友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刘敏、赵保林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