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859号
2019-11-27 14:36:2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所荣、梅树花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王家山看守所两侧(警苑花园)38幢第5层1-502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所荣、梅树花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出售给刘定春、胥慧芬,刘定春、胥慧芬买卖转移给王所荣、梅树花,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王所荣、梅树花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302847、201330284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王所荣、梅树花申请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刘定春、胥慧芬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