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督查宣威市河湖“清四乱”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2019-11-22 17:36:18 来源:
11月14日,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市水务局、市河湖管理中心对宣威河湖“清四乱”及河湖管理范围内划定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组随机抽取龙场河、可渡河龙潭段,实地督查“乱堆、乱建、乱占、乱采”整治情况,并就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推进情况作检查。
开展河湖“清四乱”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是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的重要抓手,是“管好盆、护好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中央、省和曲靖市近期跟踪督办的重要内容,各级纪委监委已将河湖“清四乱”纳入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范围,重点推进。
2018年8月,宣威市共排查河湖“四乱”问题100个,其中乱占问题24个,乱堆问题38个,乱建问题20个,其他违法违规问题18个。自问题排查上报后,宣威市河长办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一是将问题清单交由市乡两级河长督办,二是针对突出问题进行“一事一单”重点督办,公安、检察和水政监察等部门联合执法,河湖违法“四乱”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截至2019年6月,全市100个问题全部完成销号。曲靖市河长制专项督查组对宣威市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督查组认为:龙场河、可渡河龙潭段“清四乱”上报的11个问题全部清理整治完成,两条河流总体上水质清澈,无白色垃圾,“清四乱”阶段成效明显,但局部段落仍存在河道内有种植农作物现象;河岸上堆放杂物(如粪堆、草堆、柴堆、垃圾房),部分共性乱象仍需进一步整改。
督查组强调:宣威市河长办要围绕河湖“清四乱”督查发现的问题对标对表、跟踪督办、立行立改、加强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加大宣传工作、找准薄弱环节,按照职责范围“先易后难”落实推进各项工作。
督查组要求:一是要建立好各级河长制协调和联络机制,召开工作协调会议,明确主体责任,共同治理维护并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改变生活习惯,人是第一因素,要遵循三堆出村规定,但不能倒入河内、堆在河边,让垃圾变成负担。三是以发改对接争取项目列列项加强河湖库渠治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四是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巩固河湖违法“四乱”突出问题治理成效。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多措并举、齐抓共管推动河湖“清四乱”工作不断向好发展,争当生态建设排头兵。六是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