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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855号

2019-11-22 17:10:5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刘安琳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金穗花园二期)C幢第3层2-30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安琳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台侨经济技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何智宸(曾用名:何兆君)、瞿庆华、刘敏(曾用名:刘桂兰)、何家祥,何智宸、瞿庆华、刘敏、何家祥买卖转移给刘安琳。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刘安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307252), 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刘安琳申请办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但义务人何智宸、瞿庆华、刘敏、何家祥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