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853号
2019-11-22 17:04:2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凤存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王家山看守所两侧(警苑花园)36幢第3层1-3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凤存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出售给吕云光、高玉娟,吕云光、高玉娟买卖转移给邹定书、李凤存,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邹定书、李凤存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305852、201130585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邹定书、李凤存夫妻财产约定为李凤存单独所有,李凤存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吕云光、高玉娟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