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864号
2019-11-19 17:11:1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钱锐、谢翠芬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家苑(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8幢第3层2-3-1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钱锐、谢翠芬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买卖转移给王留华、顾家凤,王留华、顾家凤买卖转移给钱锐、谢翠芬,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钱锐、谢翠芬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0302417、201030241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钱锐、谢翠芬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王留华、顾家凤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18日